北京时间:2015-06-19 09: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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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简介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是在广东教育学会指导与管理下的教育评价专业性社会团体, 由会员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专委会由广东省教育领域的教育评价工作者和教育评价研究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从事教育评价政策、教育评价改革、教育评价工作、教育评价服务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团结和调动全省广大教育评价工作者和教育评价研究人员,为繁荣教育评价科学,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现代化,为推进广东省教育评价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探讨教育评价工作的规律,促进全省普教系统教育评价工作的发展。

 (二)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委托,组织开展对全省普教系统的教育评价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教育评价服务。

(三)开展教育评价工作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协作,为广东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组织开展对全省教育评价人员的教育评价理论、教育评价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评价工作人员的理论与业务水平。

(五)定期及不定期的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文献资料,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之间架起信息沟通的桥梁。

(六)开展与国内和国际教育评价机构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学习和推广先进的教育评价理论和评价技术。

(七)确定选题规划,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教育评价科学研究成果及优秀教育评价工作人员的评奖。

 

今后工作设想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结合广东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的业务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完善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是在广东教育学会指导与管理下的教育评价专业性社会团体,今后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完善组织机构、建立会员队伍和专家队伍。建立专委会内部的学前教育评价部、小学教育评价部、初中教育评价部、高中教育评价部、职业教育评价部和民办教育评价部等六个部级机构。做好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工作,按比例在广东普教系统等领域发展好会员,建立好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会员队伍。为增强评价学会的学术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度,评价学会将在学会理事中遴选产生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专家库,为学会开展教育评价活动提供专家服务做好准备。学会将有计划的对评价专家进行培训,颁发专家证书。专家库内专家实行注册制。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会凝聚力

结合教育评价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1.加强与国内省级教育评价机构的合作沟通,积极参与全国评估机构协作会议。有计划的组织会员参加国内有影响的教育评价学术研讨、参观考察、评估观摩活动,学习和推广兄弟省市教育评价的成功经验。主动与国外教育评估机构取得联系,促进广东教育评价事业与国际接轨,争取有关方面支持,组织会员考察港澳教育认证机构和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及出国考察。

2.举办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坚持评价学会年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高水平学术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或专家到会做专题学术报告,并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学术研讨,活跃广东省教育评价学术研究氛围。

()开展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与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评选广东省教育评价优秀科研成果与优秀学术论文,编辑出版广东省教育评价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与优秀学术论文文集。不定期出版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工作简报。 

()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评价专项科研课题试点工作。

为了活跃评价学会的科研氛围,调动会员参与科研、创造精品的研究热情,探索科研课题管理新机制,评价学会设立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评价专项科研课题,鼓励有经费支持的理事单位结合教育评价领域的热点、难点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评价专项科研课题,提高广东教育评价理论研究水平和咨询决策能力。

()加强学会秘书处建设。

充分利用广东教育学会的网页设立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网页,为各会员单位提供学会信息网络服务;建立学会网络通讯员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提高网页建设质量;加强学会秘书处人员素质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会费管理,及时收缴会费。

()开展全省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认真开展教育评价实验学校的建设工作,在全省普教系统各类学校、各层次学校中确立一定数量的教育评价实验学校,并定期指导、检查、考核,形成经验,加以推广。

在继续做好课堂教学观察与评价研究活动的基础上,对有效教学评价策略的因素进行探讨,内化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意识。以“发展性教学评价研究”为目标,努力提升研究、指导、支持、服务水平,加大对课堂、学生、教师评价工作的研究力度,确保建设好一支教育评价研究队伍,整体上促进区域教师专业成长与学生素质发展。完善教育评价研究校本研修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常态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评价工作行为,优化教师的评价策略,提高教师的评价技能。

认真开展教育评价的实践探索,开展特色均衡学校的评比,促进各类学校、各层次学校特色发展,均衡发展。

()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委托,组织开展对全省普教系统的教育评价工作。

面向社会开展教育评价服务。结合社会需求,发挥教育评价信息咨询、决策服务的功能,探索社会评估工作模式,开展教育质量认证、教育质量排名与信息发布。

()建立和完善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的规章制度。

针对教育评价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工作法规,促成政府对教育评估机构地位、作用及对中介机构设置、组织管理和评估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出台,从根本上规范教育评估行为,使教育评估机构“合法介入、依法评估”。

完善教育评价机构内部的制度建设,使教育评价学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制定《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管理制度》、《广东教育学会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会费管理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